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874401 证券简称:中煤环保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第三条 定义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监督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
审计部:
1. 制定内审工作计划,向董事会及管理层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2. 负责根据职责对各类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 负责根据审批后的审计报告跟踪审计报告整改情况。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常设机构为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审计部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
第五条 审计部应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审计部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六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部门机制;
2、掌握审计及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审计经验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3、具备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这种专业胜任能力。
第四章 内部审计基本原则
第七条 独立性原则:审计部保持独立性,审计部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八条 回避性原则: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或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职业道德原则:审计人员应以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
第十条 保密性原则: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在执行业务中知道的商业秘密。第十一条 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原则:审计部及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
第十二条 廉洁性原则:审计人员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任何实际经营管理活动,在审计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廉洁的纪律规定。
第五章 内部审计范围及时限
第十三条 审计部可在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范围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各子分公司及关键职能部门每年审计一次,高管离任或调离可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四条 审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局部审计。
第十五条 当发生重大投资事项、签署重大经济合同或有重大经济问题时,审计部必须跟踪审计。
第六章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和职权
第十六条 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制定内审工作计划,向董事会及管理层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2、常规性审计:对子公司和关键职能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审计,审计内容为所有经营管理活动;
3、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需要对公司高管人员的离任、调任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4、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对各项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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