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公告编号:2026-050
证券代码:874401 证券简称:中煤环保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中煤(北京)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增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因增加对应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 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
公司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事 1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
余董事由股东提名,经股东会会议选举
任命后生效。
公告编号:2026-050
(二)新增条款内容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及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三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6-050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三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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