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0
目 录
一、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第 3—6 页
三、附件...... 第 7—10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7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8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9—10 页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365 号
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耐尔节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德耐尔节能公司披露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德耐尔节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3〕356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德耐尔节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德耐尔节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3〕356 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德耐尔节能公司 2022年度、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发现重要前期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3〕35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前期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
(一) 重要前期差错基本情况、具体调整情况
1. 公司在编制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统计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
押金保证金有误,公司重新梳理更正现金流量表。
2. 公司在编制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统计其他非流动资产中购买长期资产金额有误,
导致公司现金流量表列报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有误,公司重新梳理更正现金流量表。
3. 公司在编制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统计母子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现金流金额有误,公
司重新梳理更正现金流量表。
4. 公司在编制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统计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增减变
动金额有误,公司重新梳理更正现金流量表。
上述更正现金流量表影响如下:
2022 年度,调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07,135.20 元,调减收到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544,351.41 元,调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32,163.57元,调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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