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74402 证券简称:德耐尔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1、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
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该解释规定
公告编号:2025-026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前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 2024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根据前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相关规定,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公告编号:2025-026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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