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74402 证券简称:德耐尔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恢复审核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
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辅导验收。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GF2024120027),
北交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交所官方网站披露。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593。
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德耐尔节能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593。
(三)中止审核
公告编号:2025-030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五条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中引用的财务报告最近一期截止日为 2024 年6 月 30 日,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延长时效即将到期,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中止审核
的申请文件。2025 年 3 月 28 日,北交所批准了公司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并将公司本次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北交所申请恢复审核。
(四)恢复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3-96 号),公司已向北交所补充提交了更新 2024 年财务数据之后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前述中止审核的情形已消除。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恢复北交所
上市审核的申请。2025 年 4 月 28 日,北交所已在业务系统中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恢复审核。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尚需经北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5-03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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