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挂牌公司名称: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德耐尔
股票代码:874402.NQ
收购人:刘利波
住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 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所持有、控制的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拥有签署本报告书的权利,并且无需得到他人的批准与授权。收购人将依法履行本次收购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1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2
第二节 本次收购的主要内容......7
第三节 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后续计划......12
第四节 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14
第五节 收购人公开承诺事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17
第六节 相关中介机构......21
第七节 备查文件......22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公司、德耐尔、被 指 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
收购人 指 刘利波
一致行动人 指 刘大鹏、余天佑、余天泽、余天佐、上海德寸
被继承人 指 余浪波
收购人法律顾问 指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上海德寸 指 上海德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收购 指 因德耐尔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浪波先生逝世,刘利波女
士通过遗产继承、继承前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而取得德耐尔股份
《收购报告书》 指 《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证书》 指 湖南省益阳市银鑫公证处出具的“(2025)湘益银证字第
4105、4106、4108、4109、4111号”《公证书》
《公司章程》 指 被收购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理办法》
《收购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5 号》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
公众公司 指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公司,就本
次收购指德耐尔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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