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广东众和高新科技股份公司
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意见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广东众和高新科技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意见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确认意见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广东众和高新科技股份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一致。
广东众和高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众和高科”或“公司”)前身为广东众和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高科”或“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拟申请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公司按要求对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 年 12 月,众和有限设立
2017 年 12 月 21 日,股东众和化塑签署《广东众和高新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2017 年 12 月 22 日,众和化塑向茂名市茂南区工商局递交《公司登记(备
案)申请书》,并递交注册申请材料,申请注册成立“广东众和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2 日,茂名市茂南区工商局出具茂南核设通内字【2017】第
1700158141 号的《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核准众和有限成立并颁发《营业执照》。
众和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众和化塑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二、2019 年 7 月,第一次增资
2019 年 6 月 10 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国融兴华评报
字[2019]第 070020 号《广东众和化塑有限公司拟对广东众和高新科技股份公司非货币增资所涉及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8 年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众和化塑用于本次增资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账面
价值为 13,192.25 万元,评估价值为 19,865.08 万元。
2019 年 6 月 20 日,众和化塑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
至 15,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股东众和化塑以实物方式认缴,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缴足。
2019 年 7 月 10 日,众和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所涉工商变更程序,并依法
取得新的《营业执照》。2019 年 12 月 17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分所出具中汇深会验[2019]031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16 日
止,公司已收到股东众和化塑缴纳的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新增注册资本 14,000 万元由众和化塑全部以上述评估报告涉及的实物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众和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元)
1 众和化塑 15,000.00 100.00 货币、实物
合计 15,000.00 100.00 --
三、2021 年 8 月,第二次增资
2021 年 7 月 28 日,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林评字[2021]316 号
《广东众和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拟了解广东众和化塑股份公司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不含地上房屋建(构)建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以 2021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众和化塑拟用于本次增资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613.16 万元,评估值为 1,722.34 万元。
2021 年 8 月 23 日,众和化塑就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办妥所有权过户手
续,众和有限取得粤(2021)茂名市不动产权第 0040056 号《不动产权证书》。
2021 年 8 月 27 日,众和化塑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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