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广东众和高新科技股份公司
Guangdong Sunion Advanced Novel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广东省茂名市高新区七迳镇乙烯南路 1 号)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公开转让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全国股转系统同意。公开转让书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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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
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2024 年 12 月
声 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或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转让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和重大事项:
重要风险或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或事项简要描述
报告期初,公司控股股东众和化塑直接持有公司 97.59%的股
份。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众和化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未发生变化。虽然公司已建立起旨在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法人治
理结构和相对完善的公司制度,但如果众和化塑利用其控股地位,
控股股东不当控制及无实际控 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施加重大影响,可能会损害公司
制人的风险 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使公司面临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由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存在决策效率较低的风险。此外,
如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被收购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进而
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产品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较大,且公司
所属行业属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的“高污染”
行业,如若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生变
产业政策调整风险 化,石油化工行业景气度下降或者相关投资需求下降,公司相关产
品被限制生产,公司为适应产业政策或投资需求调整公司产品结
构,可能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一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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