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众和高科
NEEQ: 874403
广东众和高新科技股份公司
Guangdong SunionAdvanced Novel Technology Co., Ltd.
年度报告
2025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黎广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瑞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
健霞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
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
异。
六、 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九、公司面临的重大
风险分析”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6
第三节 重大事件......23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26
第五节 行业信息......28
第六节 公司治理......39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44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134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众和高科、股份公司、公司、本 指 广东众和高新科技股份公司
公司
指 广东众和化塑股份公司,简称“众和化塑”、
众和化塑 “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曾用名为“广东
众和化塑有限公司”、“茂名众和化塑有限公
司”
众和天顺 指 广东众和天顺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之一
股东会、董事会 指 广东众和高新科技股份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董高、高级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主办券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广东众和高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报告期内、报告期末 指 2025 年 1-12 月、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新三板、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律师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司农 指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K 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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