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宝昱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推荐主办券商
二〇二四年七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及相关配套规则,陕西宝昱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昱科技”、“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相关业务规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主办券商”)对宝昱科技的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宝昱科技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民生证券与宝昱科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不存在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民生证券推荐宝昱科技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业务指引》《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宝昱科技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宝昱科技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监事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宝昱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三、立项程序及意见
项目组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向投行业务管理及质量控制部(以下简称“业
管及质控部”)提交宝昱科技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项目立项申请。
业管及质控部对立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后出具书面审核意见。项目组对审核意见进行了书面回复。
2024 年 1 月 2 日,业管及质控部组织召开宝昱科技挂牌项目立项审核委员
会会议,对正式立项申请进行审核。
经参会的立项委员会成员一致表决同意:宝昱科技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项目立项申请文件符合规定,同意宝昱科技推荐挂牌项目立项。
四、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项目执行过程中,业管及质控部对项目实施贯穿全流程、各环节的动态跟踪和管理,以便对项目进行事中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保证和提高项目质量。
2024 年 3 月 20 日,业管及质控部向项目组出具了质控现场核查报告,项目
组对质控现场核查报告中的意见进行了书面回复。
业管及质控部、内核办公室、合规专员、风险管理总部相关人员于 2024 年4 月 11 日对宝昱科技项目进行了问核。
业管及质控部在对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验收通过后,制作项目质量控制报告,与问核情况记录一并提交内核办公室申请内核。
五、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内核办公室在收到项目内核申请文件后,报内核委员会审议前,对项目进行了内核初审,经初审认为符合内核会议召开条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