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75
证券代码:874404 证券简称:宝昱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陕西宝昱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陕西宝昱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钱研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选举董事长的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选举钱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钱研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聘任钱研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聘任钱研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来媛女士、李英杰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聘任来媛女士、李英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聘任来媛女士、李英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张海平女士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聘任张海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5-075
的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聘任张海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五、《关于设立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权恒先生、雷正明先生、钱世良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权恒先生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符合程序规定,我们同意选举权恒先生、雷正明先生、钱世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权恒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六、《关于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关于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议案》是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行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陕西宝昱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权恒、雷正明
202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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