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874404 证券简称:宝昱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陕西宝昱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陕西宝昱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为陕西宝昱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范围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等内部控制风险。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人力资源、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等。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状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为定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3%,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 2%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对已经对外报出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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