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公告编号:2025-074
证券代码:874405 证券简称:族兴新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其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方案是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调整,未对募集资金的使
公告编号:2025-074
用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修订《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习小明、朱爱平、陶金林
2025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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