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的回复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
(以下简称“落实函”)已收悉。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族兴新材”、“发行人”、“公司”)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各方按照要求对落实函逐项进行了落实、核查,现对落实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落实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本回复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问题 1.请发行人:(1)结合异常客户报告期各期主要订单的签署执行情况,包括订单编号、签订时点、发货时点、签收时点、期后回款及比例、回款资金来源是否异常等情况,说明销售真实性。(2)结合上海金奕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相关销售业务,进一步说明终端销售真实性。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3
问题 2.请发行人就生产经营合规性进一步说明各项内控机制的执行情况。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5
问题 1.请发行人:(1)结合异常客户报告期各期主要订单的签署执行情况,包括订单编号、签订时点、发货时点、签收时点、期后回款及比例、回款资金来源是否异常等情况,说明销售真实性。(2)结合上海金奕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相关销售业务,进一步说明终端销售真实性。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结合异常客户报告期各期主要订单的签署执行情况,包括订单编号、签订时点、发货时点、签收时点、期后回款及比例、回款资金来源是否异常等情况,说明销售真实性。
【回复】
报告期各期涉及异常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其报告期各期主要订单的签署执行情况如下所示:
1、2025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异常情况类型 订单获取 订单签订时 订单编号 销售内容 销售金 销售占 信用结算 发货时点 签收时点 收入确认依
方式 点 额 比 约定 据
PT 部分经销模式下的 出口报关
终端客户和直销客 行业展会 XSDD-CZ- 铝颜料
KASAKATA 2025/2/13 29.51 0.08% 90 2025/2/1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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