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3

— 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兴证投〔 2024〕 43 号 签发人: 刘志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红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辅导对象) 拟
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
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 2—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4月21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并
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
及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自2022年4月25日至2024年12月2
日,本公司共开展了8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 2022年4月21日,兴业证券与金红股份签署了辅导
协议,由兴业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对公司进行辅导。 2022年4月
21日,我公司向贵局报送辅导备案申请报告,贵局确认辅导
备案日期为2022年4月25日。我公司在初步尽职调查的基础
上,经过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浩律师
(南京)事务所共同商讨,针对金红股份存在的问题,制订
了辅导工作时间表,提出了总体辅导方案。
(二) 2022年4月-2024年12月,兴业证券根据《保荐人
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进行资料收集、现场检查、辅
导工作底稿制作等工作。我公司会同律师、会计师就金红股
份的独立性进行了持续核查,并调查和评估了金红股份各规
章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协助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业
务制度、部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制度等,
并推动其有效运作。同时,我公司会同国浩律师(南京)事
— 3—
务所对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开展调
查。我公司对金红股份历史沿革、业务情况、资产情况、 董
监高任职情况、公司治理、同业竞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财务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进行尽职调查,对金红股份
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了函证和访谈,核实公司的业务情况
和与客户、供应商的关联关系等。
(三) 2022年4月-2024年12月,保荐机构多次组织召开
金红股份IPO项目的中介机构协调会,沟通尽职调查情况和公
司规范运作问题。
(四) 2022年4月-2024年12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 2022年、 2023年和2024年1-6月
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
(五) 2022年7月9日和2022年8月29日,我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对辅导对象进行了集中培训,解读了首
次公开发行条件及审核流程;结合监管审核形式和案例,详
细剖析了监管审核关注重点;讲解了证券法、公司法、上市
公司法人治理等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IPO发行财
务审核及反馈意见要点、会计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
(六) 2023年3月15日,辅导机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书面
模拟考试
(七)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2日,我公司对辅导对
— 4—
象以试题形式对北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培训,向相
关人员讲解了北交所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作为
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
务。
(八) 2024年11月14日,兴业证券内核小组对金红股份
项目进行了内核。
二、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内控制度的持续改进和完善
在充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的基础上,辅导小组对公司治
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提出更高要求。在辅导
小组的协助下,公司内控制度持续改进、完善,已取得较好
成果,内控管理效率显着提升。
(二)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相关
法规的掌握理解问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企业发行上市相
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规范运行相关法规等知识的掌握尚不
够深入。兴业证券协调发行人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发
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其法定代表人开展了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整理汇
总了企业发行上市及上市公司规范运行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理解。
— 5—
三、辅导工作效果
(一)辅导机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
1.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