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7
证券代码:874406 证券简称:金红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20 日上午 9:30-11:00 。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406 金红股份 2025 年 3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安峰镇峰泉路 88 号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江苏金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客观、公允地反应出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0123 号)。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0123 号)。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16,778,615.65元,公司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六)审议《关于公司聘任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
1 年。其报酬事宜,提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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