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23
关于昆山维萨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二四年一月
关于昆山维萨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昆山维萨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
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昆山维萨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萨阀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东吴证券”)、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等相关方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昆山维萨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一致。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本问询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目 录
1、关于非经常性损益 ...... 3
2、关于供应商文翰阀门 ...... 8
3、关于关联采购 ...... 16
4、关于存货 ...... 20
5、关于其他事项 ...... 27
1、关于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2023 年 1-6 月,客户恒力集团认为公司产
品存在质量瑕疵,要求退货,对应的订单金额为 759.48 万元。公司对可能发生退货及相应的检测维修费的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09.37 万元,对预计检测维修费超出其存货成本的部分计提预计负债 171.06 元。同时,对其他发出商品后续可能发生的质保费用,计提预计负债 41.90 元,预计负债共计 212.96 万元。
请公司说明:恒力集团退货的具体原因,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方式、合理性、相应金额计算方法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入非经常损益的具体事项、金额及理由,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相关规定。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请公司说明:恒力集团退货的具体原因,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方式、合理性、相应金额计算方法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一)恒力集团退货的具体原因
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收到恒力集团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科技”)出具的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告知函,恒力科技认为公司向其提供的部分阀门存在质量瑕疵,对部分阀门提出退货要求,具体原因如下:
恒力科技对公司已发货的阀门进行了检测,认为部分阀门存在射线探伤等级不达标、密封面堆焊不合格、水压抽检阀门泄露等问题,为避免后续给双方造成更大损失,恒力科技决定对部分订单的阀门进行退货。
(二)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具体会计处理方式、合理性、相应金额计算方法及依据
依据恒力科技出具的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告知函,恒力科技对其认为存在质
量瑕疵产品的处理决定如下:
1、根据恒力科技要求退货的阀门,扣减对应的合同金额,并且公司应根据恒力科技要求(自费)做退货处理;
2、未按技术协议要求堆焊司太立合金或堆焊不合格的阀门,恒力科技将委托第三方处理,产生的所有费用、风险、损失由公司承担;
3、对于尚未交货的阀门,公司必须满足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出厂前必须做各项阀门出厂检测且要在恒力科技监造人员的见证下,阀门合格方能出厂交货,否则恒力科技有权直接解除全部或部分阀门买卖合同。
基于恒力科技上述告知函的要求,公司对相关阀门的会计处理如下:
1、公司对于恒力科技要求退货的部分具体处理如下:
恒力科技要求退货的阀门对应的订单金额为 759.48 万元,产品存货成本为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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