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874409 证券简称:苏润种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苏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苏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苏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公公公司督管理办办法》《全国中企业业股份让系统挂牌公公司治办规则》及《江苏苏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
围内行使职权,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三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市公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或者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发行股份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理办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办、副经办、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事项; 并根据经办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理办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和奖 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理办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理办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经办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办的工作;
(十五)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让统挂业务规则以及 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市述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 者他人行使。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上标准审计报
告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管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 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重大事项 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董事长或者经办等行使。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如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及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列席会议并作记录、负责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以及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如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保理董事会的印章。
第二章 召集、提案与通知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在市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由
董事长召集;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督事。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