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31
关于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国泰君安”)及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飞宇医药”)于2024年7月4日收到《关于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及时进行补充调查,对推荐挂牌相关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公司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和说明,现逐条回复如下。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一致。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本问询回复中若出现部分表格合计数与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在尾数上有差异的情形,除特别说明外,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问题1、关于业务及合规性 ...... 1
问题2、关于党政干部 ...... 75
问题3、关于经营业绩 ...... 85
问题4、关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 132
问题5、关于应收款项及经营现金流量净额...... 161
问题6、关于存货 ...... 179
问题7、关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 193
问题8、关于其他事项 ...... 208
其他说明 ...... 272
问题1、关于业务及合规性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产品为侧链、酰氯、胺化物和环丙胺,其为喹诺酮类原料药和吡唑酰胺类新型杀菌剂的重要中间体,生产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和中间产物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资质未覆盖报告期;(2)公司侧链和酰氯产品在报告期内的实际产量超出环评批复产能规模30%;(3)公司1,646.76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占全部房屋建筑总面积的6.22%;(4)公司部分专利通过继受取得。
(1)关于资质。请公司:①结合公司业务类别及核心业务环节、生产销售产品情况、产品所属类别、境内外销售情况、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监管政策,说明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尤其是有关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运输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许可及备案),公司业务资质是否齐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资质未覆盖报告期的原因,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生产经营,超越资质、范围生产经营,使用过期资质的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合法合规;②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相关资质即将到期或已经到期的情况,若存在,请说明续期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若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请披露该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③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供应商、运输及储存服务供应商)和客户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公司的采购及销售活动是否合法合规。
(2)关于产品。请公司:①说明公司产品是否为下游药品或农药的核心原材料、有无替代竞品,公司主要产品在医药与农药市场的占有率情况,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与替代竞品的优劣势比较情况,是否存在在研产品及研发进展情况;②说明公司对产品的质量控制措施及有效性,是否覆盖采购、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等全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行政处罚或民事索赔的情况;③说明规范抗菌药物使用的相关政策、药品带量采购改革等行业政策变化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生产经营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请按照业务或产品进行分类说明;②说明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如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请说明相关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及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为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如公司生产名录中的相关产品,请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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