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74410 证券简称:飞宇医药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合理、明晰。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参照公司上年度的销售、成本、利润等指标,秉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对公司 2025 年度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03
的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以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有利于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对《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
公告编号:2025-003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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