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4410 证券简称:飞宇医药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视频会议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9:30。
视频投票方式时间:与现场会议时间同步。公司股东若因工作安排等情况无法现场参会,可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参会。视频参会股东当场表决,表决相关材料在股东大会后两个工作日内以电子签名和邮寄方式寄送至公司。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410 飞宇医药 2025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会议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港区中路 18 号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
2025-004)。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拟定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定了《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定了《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76,092,772.1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1,499,749.55 元。根据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及现金结余情况,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8,000,000 元。以上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的经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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