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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7 18:24:22 股吧网页版
飞宇医药: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874410 证券简称:飞宇医药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二、 章程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2 条 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 3 条 公司名称:江苏飞宇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Feiyu
Pharmaceutical Technology Co., Ltd。

第 4 条 公司注册地址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港分区基础化工产业区,

邮政编码:213000

第 5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第 6 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 7 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系代表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 8 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 9 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 10 条 本公司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 11 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创新、规范管理、追求卓越、持续发展。
第 12 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国内外业务的需求和公司自身的发展能力,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调整公司的经营范围或投资方向、方法,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等。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 13 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 14 条 公司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 15 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 16 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 17 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 18 条 公司成立时总股本为 6,000 万股,发起人认购 6,000 万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00%。

第 19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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