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874411 证券简称:友邦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友邦散热器(常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
友邦散热器(常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该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可行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有利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平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新老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依据、考虑因素、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股份回购政策兼顾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与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同时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的股份回购政策,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提出了有效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上述措施及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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