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874411 证券简称:友邦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友邦散热器(常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经 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
第三章 职 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股东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二)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三)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
(四)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的职责;
(五)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
(六)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事务;
(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
(一)组织筹备并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会议;
(二)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三)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
(四)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五)积极推动公司承担社会责任。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的股东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股东的沟通、
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
(一)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
(二)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
(三)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股份买卖相关规定;
(四)其他公司股权管理事项。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提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
义务。如知悉前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做出或可能做出相关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
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长应当保障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为其履职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其依法行使职权。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五条 公司召开经理办公会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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