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6
关于杭州中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杭州中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杭州中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大额高风险金融投资。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的 1.66
亿元中植集团理财产品发生爆雷,已全额计提减值;截至目前,公司仍持有大额高风险私募基金(幻方量化)7,000 万元。
请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对存量高风险金融投资情况及后续安排进行充分风险揭示。
请公司:(1)更新说明私募基金(幻方量化)相关产品的最新收益情况;(2)测算极端情况下,相关高风险投资发生大额亏损对公司财务数据影响,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是否仍然能够满足挂牌条件;(3)说明公司在《公司章程》或《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针对投资事项的具体内部决策流程、风险防范机制、处置应对措施以及实际执行情况和有效性;(4)说明公司对存量
私募基金(幻方量化)的后续安排,是否存在相应压降安排。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规定,如存在涉及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补充说明;如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超过 7 个月,请按要求补充披露、核查,并更新推荐报告。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的工作要求,中介机构应就北交所辅导备案进展情况、申请文件与辅导备案文件一致性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问询回复文件一同上传。
请你们在 10 个交易日内对上述问询意见逐项落实,并
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如公开转让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报表超过 6 个月有效期,请公司在问询
回复时提交财务报表有效期延期的申请,最多不超过 3 个月。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我们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我们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审查部
二○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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