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25 15:36:42 股吧网页版
中焯信息: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5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

杭州中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开转让并挂牌之

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

二〇二五年二月

目录

一、 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2
二、 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情况...... 3
三、主办券商内部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4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 4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4

(三)内核程序、内核意见及内核重点关注事项...... 4
四、公司符合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和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6

(一)符合《挂牌规则》第十条的规定...... 6

(二)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8

(三)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9

(四)符合《挂牌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9

(五)不适用《挂牌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 9

(六)符合《挂牌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 9

(七)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 10

(八)符合《挂牌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11

(九)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11

(十)不适用《挂牌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 12

(十一)符合《挂牌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2

(十二)符合《挂牌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2

(十三)公司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要求、查证过程和事实依据...... 13
五、提醒投资者注意事项 ...... 13
六、第三方聘请情况 ...... 14
七、对中焯信息的培训情况 ...... 15
八、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备案手续 ...... 15
九、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 ...... 15
十、推荐意见......17

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及相关配套规则,杭州中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焯信息”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相关事宜经过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股转公司提交了申请挂牌的报告。

根据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调指引》”),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主办券商”或“我公司”)对中焯信息的业务、公司治理、公司财务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中焯信息的股票进入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 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本主办券商或本主办券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主办券商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主办券商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不存在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存在影响主办券商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主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