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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4 15:59:43 股吧网页版
上舜科技: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4


证券代码:874414 证券简称:上舜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苏州上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株洲华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华匠”)为苏州上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株洲华匠 51%的股权,自然人
股东贺文辉持有株洲华匠 45.0625%的股权(认缴 90.125 万元,实缴 90.125 万
元),吕蓉持有株洲华匠 1.125%的股权(认缴 2.25 万元,实缴 2.25 万元),田
业常持有株洲华匠 1.125%的股权(认缴 2.25 万元,实缴 2.25 万元),何伟持有
株洲华匠 1.125%的股权(认缴 2.25 万元,实缴 2.25 万元),陈志华持有株洲华
匠 0.5625%的股权(认缴 1.125 万元,实缴 1.125 万元)。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拟以 17,766,490.68 元收购株洲华匠的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株洲华匠 49%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株洲华匠 100%的股份,株洲华匠变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株洲华匠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株洲华匠
的资产总额为 2,686.94 万元,净资产总额为 2,073.18 万元。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4)03457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5,358.64 万元,净资产总额为 9,115.52 万
元。

综上,本次转让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亦不存在 12 个月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累计数额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拟收购子公司股权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收购事项完成后需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及相关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贺文辉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友好社区建设一村 18 栋 504 号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吕蓉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二村 17 栋 607 号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何伟

住所:湖南省株洲县渌口镇西塘村培子园组 54 号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田业常

住所:湖南省株洲县南洲镇田家湾村杉树组 08 号

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自然人

姓名:陈志华

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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