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43
证券代码:874414 证券简称:上舜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苏州上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上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上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上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 2026 年业务发展规划,
公告编号:2026-043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苏州上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议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更正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更正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是合理的,更正后的报告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本次对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中涉及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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