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57
证券代码:874414 证券简称:上舜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苏州上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上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规体系的要求,公司的发行方案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体系的要求,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该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筹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57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有利于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是基于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及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而制定,兼顾了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稳定股价的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式可操作性高,为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针对性强,该稳定股价的预案可以有效维护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相关责任主体为本次发行上市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提出了填补措施,并为确保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填补措施及相应承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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