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4415 证券简称:新亚电通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从业资格和独立性,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因此,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04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因此,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因此,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2025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因此,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因此,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为该权益分派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十二个月的资金需求,亦维护了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公告编号:2026-004
共和国证券法》、《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因此,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信用融资授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目前资产信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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