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3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4417 证券简称:泰鹏环保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所预计的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相关交易的预计额度是公司结合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 2025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行为。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 2025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编号:2025-004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晓明、冯晓奕、杨秋林
2025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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