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74417 证券简称:泰鹏环保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为确保公司发行上市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有效期延长自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为本次发行上市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除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外,涉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公告编号:2025-036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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