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公告编号:2026-018
证券代码:874417 证券简称:泰鹏环保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与《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在认真审阅本次会议文件资料并听取公司的说明后,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
公正、公开,合法有效,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薪酬方案的制定程序规范、依据充分,与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及行业薪酬水平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
公告编号:2026-018
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3.《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在 2025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形,续聘其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山东泰鹏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晓明、杨秋林、张长桥
2026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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