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874418 证券简称:老娘舅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老娘舅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老娘舅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老娘舅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障
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老娘舅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 审议批准第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 审议批准第六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一)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百分之三十(30%)的事项;
(十二) 审议批准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十三)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
(十五)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免于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
准之一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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