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6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874419 证券简称:振华海科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江苏振华海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首创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江苏振华海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与首创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签署了《江苏振华海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
“江苏证监局”)提交了江苏振华海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首创证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完成上述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在江苏证监局的辅导备案,辅导机构为首创证券。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 2 年财务数据,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
公告编号:2025-04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6,969.94 万元和 5,260.80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9.99%和 7.07%,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根据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上半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 3.38%(未年化),公司将持续通过改善客户结构和降本增效等措施以增强自身盈利能力,但若相关措施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公司可能面临不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
(一)《江苏振华海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江苏振华海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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