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874419 证券简称:振华海科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江苏振华海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10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由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需要董事会尽快做出决议,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巫进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巫进先生、俞志君先生、邱勇先生、张晓波先 生、叶丽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 三年,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对董事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以下事项为需逐项表决的子议案:
1.1《提名巫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提名俞志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提名邱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提名张晓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提名叶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子议案逐项表决):
1.1《提名巫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提名俞志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提名邱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提名张晓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提名叶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大亮、龚鹏程、郑源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陈亚强先生、李颐平女士、谈明高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对 董事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 况。
以下事项为需逐项表决的子议案:
2.1《提名陈亚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提名李颐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3《提名谈明高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子议案逐项表决):
2.1《提名陈亚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提名李颐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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