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9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长沙市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7 楼 邮编:410000
17th Floor, Building B3 Poly International Plaza, Middle Xiangjiang Road, Changsha 410000,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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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3 月
目 录
释 义 ......2
第一节 引言 ......5
第二节 正文 ......7
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问题 2:其他问题......7
二、《审核问询函》其他 ......13
第三节 签署页 ......15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简称 指 含义
《第二轮审核问询 指 《关于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
函》 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指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审核问询函》 指 《关于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
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补充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一)》 指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开转让说明书》 指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
稿)》
致同会计师出具的“致同审字(2023)第 440A027899 号”《湖
《审计报告》 指 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审计报告》
申报财务报告 指 经致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6
月财务数据及其附注
本次挂牌 指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并公开转让
最近两年 指 2021 年、2022 年
报告期 指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3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关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湖南长步道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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