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4420 证券简称:长步道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之间涉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纠纷 之间涉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纠纷的,应当
的,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公司所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 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另有约定
的本公司股份。 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有的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司因包销购入销售剩余股票而持有 5%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销售剩以上股份的,卖出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 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股票
限制。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前款规定的董事、高管及自然人股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任。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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