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74421 证券简称:旭阳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做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除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上
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五条 公司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
第六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总经理任免应履行法定的程序。
第二章 总经理机构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机构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
董事会秘书 1 名。
第九条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职位。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行使下列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1、向各经营单位下达年度经营计划;
2、主持编制季度及月度经营计划;
3、检查经营计划实施情况;
4、适时调整有关经营计划,
5、协调经营中的对内、对外关系,解决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6、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分阶段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编制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实施计划;
2、为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实施准备人员、资金及物资条件;
3、检查投资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4、提出投资重大变更建议;
5、组织投资工程验收及决算报告编制;
6、向董事会报告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实施情况。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1、提出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2、提出各内部管理机构编制;
3、提出各内部管理机构职责;
4、根据权限划分,提议或任命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人。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2、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3、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其他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具体规章。
1、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
2、制定其他公司管理必须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负责考核并提名公司拟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负责分配调整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分工。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总经理因下列事由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计划提出重大调整方案;
2、由于形势变迁或不可抗力致使公司投资计划无法实施,建议取消投资计划;
3、实施董事会决议的过程中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悖而需要重大调整时;
4、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害时。
(九)批准除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外的其他交易事项,并向董事长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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