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4421 证券简称:旭阳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朱双单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志中、王晓方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提前两日通知的时限要求。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荣梅、王良、吕水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告编号:2025-117)、《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5-118)。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荣梅、王良、吕水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2023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119)。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荣梅、王良、吕水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2 年度、2023 年
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鉴证并
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2023年度、2024 年度、2025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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