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告编号:2026-019
证券代码:874421 证券简称:旭阳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GF2025120023),
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交所官网上披露,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详见北交所官网: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6/2026-01-26/1769430132_617459.pdf。
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后,公司及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相关问
公告编号:2026-019
题进行了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对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因问询回复涉及工作量较大,
为切实做好回复工作,公司在 2026 年 2 月 26 日提交了延期申请,申请延期 20 个工作
日,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前提交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由于审核问询函涉及核查工作量较大,为切实做好回复工作,公司在 2026 年 3 月
26 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申请延期 20 个工作日,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前提交审核问询
函的回复。
(三)中止审核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即将过期,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
申请。2026 年 3 月 31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尚需履行北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相关程序,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由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延期回复的申请》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财务报告过期中止北交所上市审查的申请》
公告编号:2026-019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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