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衣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目录
释义 ......3
声明事项......4
正文 ......7
一、问题 1 ......7
二、问题 2 ......8
释义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衣科股份、股份 指 杭州衣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申请人
衣科信息/衣科有限 指 杭州衣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本次挂牌 指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中汇会计师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审计报告》 指 中汇会计师出具的中汇会审[2024]2631 号《杭州衣科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两年一期审计报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衣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法律意见书》 指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的法律意见书》
《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衣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一)》 指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衣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二)》、本补充法律 指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意见书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现行有效的《杭州衣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则》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暂行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挂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
《挂牌规则指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若出现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衣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杭州衣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衣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衣科股份”)的委托,并根据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作为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项目(以下简称“本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