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接受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富印新材”)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以下简称“《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录
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
往来情况...... 5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8
第三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意见...... 9
第四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0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 10
二、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0
三、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11
四、发行人符合《发行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11
五、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13
六、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财务专项核查情况...... 16
七、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发行人股东是
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的核查情况...... 17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融资所导致的即期
回报摊薄及填补措施和承诺的核查情况...... 18
九、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18
十、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3
十一、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23
十二、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23
附件一: ...... 26
附件二: ...... 28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一)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姓名
田尚清、李守民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田尚清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南开大学会计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从事投资银行项目的审核和保荐业务 15 年,现任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总经理(ED)。曾主持或参与项目包括:震裕科技IPO(300953.SZ)、德和科技 IPO、潜阳科技 IPO,亿晶光电(600537.SH)、江南化工(002226.SZ)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风华高科(000636.SZ)、数源科技(000909.SZ)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齐翔腾达(002408.SZ)可转债项目、震裕科技(300953.SZ)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震裕科技(123228.SZ)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及上海精智(873842.NQ)、鑫森炭业(873952.NQ)、彤禄答(874261.NQ )、潜阳科技(873931.NQ)、富印新材(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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