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8 19:02:20 股吧网页版
富印新材:2025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 阅 报 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审 阅 报 告

中汇会阅[2025]11612号
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印新材公司)2025年第3季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富印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富印新材公司2025年第3季度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富印新材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此页无正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安徽富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 年 1-9 月

一、公司基本情况

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安徽富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印有限),经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11月22日批准,富印有限以2022年4月30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825MA2N3XAM1B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087,163.00元,总股本为68,087,163.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注册地: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法定代表人:徐兵。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规范的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营销管理中心、研发管理中心、财务中心、供应链中心、品质中心、综合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审计部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光学胶带、双面胶、胶粘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泡棉、泡棉胶、发泡材料、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