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74426 证券简称:富印新材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事宜的有效期为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即 2025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
鉴于上述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批准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
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6 年 5 月 8 日至 2027 年 5 月 7 日。若在此有
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告编号:2026-014
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富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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