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4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74428 证券简称:宏霸机电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宏霸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1 月 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7 月 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06 月 28 日,我公司收到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22)京
73 民初 1163 号《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1
姓名或名称:利纳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本特·延森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原告 2
姓名或名称:力纳克传动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西蒙·查尔斯·詹金森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4-001
3、 被告 1
姓名或名称:无锡宏霸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4、 被告 2
姓名或名称:北京奇志浩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庆璐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06 月 27 日,利纳克有限公司及力纳克传动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以无锡宏霸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造、销售侵犯利纳克有限 公司 ZL200580005960.6 号发明专利权的产品以及公司与北京奇志浩天科技有 限公司实施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利纳克有限公司及力纳克传动系统(深圳)有限公司以公司制造、销售侵 犯利纳克有限公司 ZL200580005960.6 号发明专利权的产品以及公司与北京奇 志浩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为由,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 ZL200580005960.6 号发明专利
权的电动推杆;
2、请求判决公司及北京奇志浩天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许诺销售侵害 ZL200580005960.6 号发明专利权的电动推杆;
3、请求判决公司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害 ZL200580005960.6 号发明专利权
的电动推杆的图纸、模具和加工设备,以及库存的侵权产品及其广告宣传材料;
4、请求判决公司赔偿原告因被告的侵权行为而受到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伍 佰万元(¥5000,000.00 元),适用五倍惩罚性赔偿,并且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 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 元);
5、请求判决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公告编号:2024-001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一审判决情况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22)京 73 民初 116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1、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利纳克有限公司依法享 有的专利号为 200580005960.6、名称为具有过载离合器的线性执行机构发明专 利权的产品,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图纸、模具、加工设备及库存侵 权产品和广告宣传材料;
2、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利纳克有限公司、力纳克
传动系统(深圳)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 500 万元及合理开支人民币 15 万元,
共计人民币 515 万元;
3、驳回原告利纳克有限公司、力纳克传动系统(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 讼请求;
4、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47850 元,由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
内交纳)。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重新聘请律师,正在准备在上诉期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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