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浙江华甸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确认意见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六月
释 义
在本确认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公司/公司/华甸防雷 指 浙江华甸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甸有限 指 新昌县华田防雷器材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华甸防雷科
技有限公司(华甸防雷前身)
新昌华盟 指 新昌县华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新昌锦能 指 新昌县锦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大评估 指 新昌中大资产评估事务所
坤元评估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业务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对本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进行说明。以下说明经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阅读,并确认所作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
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说明如下:
一、公司自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示意概况
二、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具体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历次股权结构变动和注册资本变化
1、有限公司设立及股权变动情况
(1)2005 年 4 月,华甸有限设立
2005 年 3 月 25 日,新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编号为(新工商)名称预核
内〔2005〕第 004115 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设立的企业名
称为“新昌县华田防雷器材有限公司”。2005 年 4 月 6 日,华甸有限全体股东共
同签订《新昌县华田防雷器材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分别由黄会忠出资 30.00 万元、黄会良出资 20.00 万元。
2005 年 4 月 22 日,新昌信安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所验字〔2005〕
第 7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4 月 22 日,华甸有限(筹)已收
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5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5 年 4 月 28 日,华甸有限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新昌县工商行政管理
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242102622)。
华甸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黄会忠 30.00 60.00%
2 黄会良 20.00 40.00%
合计 50.00 100.00%
(2)2007 年 12 月,华甸有限第一次增资
2007 年 12 月 19 日,华甸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3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由黄会忠认缴出资 240.00 万
元,黄会良认缴出资 10.00 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 1 元/每元出资额。
2007 年 12 月 21 日,新昌信安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所验字〔2007〕
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5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7 年 12 月 24 日,华甸有限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甸有限股权结构情况具体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