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874431 证券简称:英氏控股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英氏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英氏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英氏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英氏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其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调整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为确保本次发行事项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有效期进行延长,符合相关
公告编号:2025-040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及其相关主体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及相关主体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事项作出承诺,该等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前,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我们认为:最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或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且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40
(二)独立意见
经审查,最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或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且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对《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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