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证券代码:874431 证券简称:英氏控股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英氏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2025年8月13日英氏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英氏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
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范围
第二条 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内部重大信息管理
第三章 定义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第一时间将重大信息向董事会秘书、董事
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板块、中心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其他因所任职务可能获取重大信息的知情人员。
第四章 程序内容
第五条 重大信息的范围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负有报告义
务的相关人员应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 重大议事事项
公司及下属控股(参股)分子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作出的重大决议。
第七条 重大交易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购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但已获得股东会授权的除外);
(三)转让或受让核心研发项目、对外签订核心商标、核心专利等许可使用协议;
(四)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赠与或受赠资产;
(六)债权、债务重组。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八条 重大交易事项(提供担保除外):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第五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报告义务人应履行报告义务: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交易;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
第十条 重大风险事项
(一)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50%以上,或者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况;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包括技术更迭、产品更新换代或竞争加剧导致市场占有率下降,研发投入超出预期或进程未达预期,关键设备被淘汰等情况;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核心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术许可丧失、到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三)行业风险,包括行业出现周期性衰退、产能过剩、市场容量下滑或增长停滞、行业上下游供求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况;
(四)发生重大环境、生产及产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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