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2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74432 证券简称:天永诚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创新二路 200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2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伟清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04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为 88,790,809.0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1,191,132.47 元。
为了积极回报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94,117,180 股,以应分配股数 94,117,18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8,823,436.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现波、孙美兰、张军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04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同日披
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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